花心

PRIVACY

POLICY
隐私政策

株式会社Eikos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制定如下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方针。
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,均依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“个人信息保护法”)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定义执行。

1.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

本公司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、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制定的各项指引以及本隐私政策,并依法、妥善地处理个人信息。

2. 个人信息的范围

“个人信息”是指与在世个人有关的信息,包括通过其中所含的姓名、出生日期及其他记载等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(亦包括可与其他信息进行容易比对,从而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),或包含人脸识别数据等个人识别符号的信息,以及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语音录音信息或影像信息。

3. 个人信息的取得

本公司通过以下方式,以合法、正当的手段取得客户等的个人信息。
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,完全由客户自行决定。若未能提供必要项目,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可能无法以适当状态提供。

  • (1)通过当事人本人以面对面、电话、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,采用口头、书面或电子记录等形式取得;或通过网站、在线表单、应用程序等注册方式取得。
  • (2)通过关联公司、受托方、业务合作伙伴、直营店、旅行中介机构、人力资源介绍公司等服务提供者,在其获得当事人正当授权的前提下,以面对面、电话、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,采用口头、书面或电子记录等形式取得;或通过网站、在线表单、应用程序等注册方式取得。
  • (3)因合并或其他事由导致的业务承继而取得。
  • (4)自政府公报、电话簿等公开的信息媒体中取得。
  • (5)为下述第4条所规定之目的,通过口头、书面、电子记录,或通话录音、录像等方式取得。

4.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
本公司在以下使用目的范围内,或在个人信息取得状况中可明确认知的使用目的范围内,使用客户的个人信息。

  • (1)在旅馆经营、不动产业务及餐饮业务中进行商品发送及相关业务
  • (2)在旅馆经营、不动产业务及餐饮业务中提供售后服务与支持
  • (3)发布旅馆经营、不动产业务及餐饮业务中新商品、促销活动、活动等相关信息
  • (4)回应客户的咨询与洽谈
  • (5)费用的结算、退款、支付及相关事务处理
  • (6)为商品开发及服务改善目的而制作统计资料
  • (7)以提升向客户提供服务质量为目的的问卷调查
  • (8)与招聘活动相关的各类联系、资料发送及其他相关手续
  • (9)人事与劳动管理、员工福利、法律要求的各项手续、事务联络及紧急联络
  • (10)依据法律法规,应法院、警方等公共机构要求披露信息的情况
  • (11)为识别潜在的信息安全威胁,并为保护客户及本公司而进行分析及实施信息安全对策
  • (12)其他依据各项法律法规所需的信息管理

5.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

本公司为顺利推进业务并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
可能在以下范围内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等的个人信息。
但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仅限于履行业务所必需的最小范围。

  • (1)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,将个人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处理委托给第三方的情形
  • (2)根据第4条的规定,向合作方或受托方提供个人信息确有必要的情形
  • (3)因合并或其他事由导致的业务承继而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
  • (4)为配合国家机关、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,且取得客户同意可能妨碍该职责履行的情形
  • (5)其他经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

6. 个人数据的管理

  • (1)确保数据的准确性
    本公司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,努力保持客户等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和最新性,并在不再需要使用时及时删除相关个人数据。
  • (2)安全管理措施
    本公司为防止客户等个人数据的泄露、丢失或损坏,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    • (a)访问权限管理
    • (b)密码管理
    • (c)备份数据管理
  • (3)对员工的监督
    在让员工处理客户等个人数据时,本公司将彻底告知其正确处理个人信息的重要性,并实施适当的教育培训,同时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。
  • (4)对受托方的监督
    在将客户等个人数据的处理委托给第三方时,本公司将选择采取适当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公司,并对受托方实施必要且适当的监督。

8. 关于保有个人信息的受理

  • (1)当客户或其代理人请求通知保有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时,除以下情形外,本公司将不迟延地予以通知:
    • (a)能够明确识别本人之保有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已属明了的情形
    • (b)可能危及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、身体、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
    • (c)可能损害本公司权利或正当利益的情形
    • (d)需配合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依法履行职责,且通知可能妨碍该职责履行的情形
  • (2)当客户或其代理人请求披露保有个人信息时,除以下情形外,本公司将不迟延地予以披露:
    • (a)可能危及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、身体、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
    • (b)可能严重妨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形
    • (c)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
  • (3)当客户或其代理人请求更正、追加或删除保有个人信息时,本公司将不迟延地进行调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适当处理。
  • (4)当客户或其代理人请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保有个人信息,且确认该请求具有正当理由时,本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。

9. 咨询及投诉受理窗口

株式会社Eikos 个人信息咨询窗口
大阪府大阪市北区国分寺2-1-1
531-0064
电子邮箱:info-k@avance-ent.co.jp

10. 隐私政策的修订

本公司将根据需要不时审查并修订本隐私政策的内容。
修订后的隐私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制定日期:2019年9月1日
修订日期:2023年2月2日

个人信息处理经营者名称等
株式会社Eikos
大阪府大阪市北区国分寺2-1-1
531-0064
代表董事:平川 顺基 (Hirakawa Junki)